日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日照市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加强2019年市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日财采〔2018〕1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2019年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贯彻落实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管理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充分、社会效益突出的社会组织。主要资助以下项目(资助数量不超过8个)。
1、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其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关爱儿童、扶残助残、恤病助医、救援救灾等社会服务。
2、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其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邻里互助、调解纠纷、文体娱乐、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
3、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确需支持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的市管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
(六)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年检或年报),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新登记未经年检/年报的,应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发展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8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局(日照大厦705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rzsmzjmgj@rz.shandong.cn。
四、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评审
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项目评审方案,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结果后向社会公告。公示期后进行资金拨付。
五、资金管理
获得项目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购〔2018〕3号)有关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六、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
市民政局要加强对项目执行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沟通。项目执行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实施审计和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配合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审计、评估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附件:2019年日照市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日照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