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全市社会组织违规评比表彰活动线索。
一、举报对象
日照市内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举报事项
(一)由社会组织主办的下列评比表彰活动
1.未按照《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鲁功勋办〔2023〕3号)要求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2.超出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3.在评比表彰活动中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
4.在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等活动中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5.面向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或者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表彰活动。
6.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二)社会组织开展的以下工作不属于举报范围
1.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
2.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3.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
4.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表彰。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33—8816127
举报邮箱:rzsmzjmgj@rz.shandong.cn
举报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705房间
四、举报须知
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般应包括社会组织名称、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举报线索查处工作,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社会组织被发现有违规评比表彰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违规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