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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社会组织扶持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136   发布时间:2024-01-30 22:23:53   更新时间:2024-01-30 22:23:53

各区县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管各社会组织:

为提升我市社会组织项目运作水平,依据《日照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采取公益创投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开展项目,现面向全市征集2024年度扶持发展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周期

实施范围在日照市,服务对象为日照市居民,项目实施周期为8个月,即:2024年4月-2024年11月。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1月下旬发布项目征集公告。

(二)组织培训。2月上旬,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申报辅导培训。此次培训面向所有社会组织,不能到现场听课的可以进行线上收看,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增强项目策划、设计等能力。

(三)项目申报。拟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根据《办法》要求,即日起,结合自身优势、业务范围等,认真开展服务对象需求评估,撰写项目申报书,及时申报项目。

(四)项目评审与确定。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扶持项目,列入扶持范围。3月下旬,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与列入扶持范围的项目申报单位签订扶持合同。

三、有关要求

本次公益创投分为普通类项目和专项类项目。普通类项目重点扶持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类项目,同等条件下,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实施邻里互助、公益慈善、社区治理类服务”项目倾斜。专项类项目为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的服务类救助项目,定向扶持5个。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资金和慈善总会慈善资金,项目执行单位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内容的50%,11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本次项目由第三方全程督导,各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申报单位应于3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第三方邮箱:qihuacf@126.com。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慈善总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