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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日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207   发布时间:2023-10-25 16:04:16   更新时间:2023-10-25 16:04:16

 

日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补充登记公告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日政字〔2023〕11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7日间,可联系各区县、功能区经普办获取集中登记点详情,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乡镇(街道)设立的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受理点集中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日照市经普办或各地普查机构举报。日照市经普办联系电话:0633-2186092。

 

    特此公告。

 

 

 

日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