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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丨山东: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作为重中之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173   发布时间:2024-01-12 08:14:05   更新时间:2024-01-12 08:14:05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围绕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方面,山东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志毅: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事关失能老年人福祉,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兜底保障,优化多元供给,有效满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护理型床位建设任务纳入省委常委会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高位谋划推进。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提出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的发展目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8000—12000元,对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运营补贴,引导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
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健全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十四五”以来稳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起自然增长机制。相比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平均标准增幅均超过12%,半护理、全护理特困老年人照料护理费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37元至844元不等。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7%,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完善困难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16市全部建立起为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惠及约13万名老年人。在全国率先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试点,推动供养对象由特困向低保拓围扩面。建立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重度残疾护理补贴惠及 67.3万老年人。
三是增加服务供给。增加专业照护床位供给,优先发展护理型、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总量达到33.4万张、占比74%,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增长到962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的611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增加家庭照护服务供给,“十四五”以来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3万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8万张,为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

 

人民网记者:

老年助餐是一项惠民生、解民忧、顺民意的民生工程,深受老年人欢迎。但推进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也是一项难点工作,请问围绕这方面山东省民政厅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志毅: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既是事关老年人个体的“关键小事”,又是事关老年人群体的“民生大事”。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方资源,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老年助餐模式。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一方面,从设施场地、税费优惠、财政补助、人力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级统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并推动各市围绕老年助餐设施利用、餐食配送服务、困难老年人就餐差异化补助等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持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努力打造“暖胃又暖心”的老年助餐服务口碑。
二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在核算经营成本、保本微利的基础上,对老年助餐实行价格优惠,降低老年人用餐支出。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大型餐饮企业连锁化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通过集中采购、统一加工、分散配送,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推动多方力量参与。弘扬山东乐善好施的孝善传统优势,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探索“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服务记录、评价和激励机制。
四是引导家庭尽责共担。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庭形成正确的观念,合理负担就餐费用,或通过参与老年助餐志愿服务、捐赠米面粮油等方式,进一步履行家庭责任,弘扬孝老美德。

 

中宏网记者:

山东省级财政在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计划有序实施?

 

 

王永振: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强资金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全力推动山东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落实投入责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大投入,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获得国家奖补资金1.9亿元,山东6市入选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和提升项目,支持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和发展高地。
二是推进资金整合,提高统筹保障水平。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老年人优待补助4项资金进行整合“打包”,“切块”下达市县,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更加符合基层养老服务需求。同时,重点向老年人数多、财力相对薄弱、养老服务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充分调动市县发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近年来,省财政厅持续实施养老服务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明确了山东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对此,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估,着眼构建支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聚焦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了省级资金重点支持的15项政策项目,已全部纳入三年行动计划。从资金保障看,省级财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推进政策调整优化和协同高效,更加注重兜底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公平可及;更加注重资源统筹,助力养老服务发展提质增能;更加注重引导激励,调动市县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将以政策调整为契机,联合有关厅部门细化完善省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和实施意见,指导市县落实保障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及时、足额安排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山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