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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措施,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131   发布时间:2024-09-14 14:44:43   更新时间:2024-09-14 14:44:43

9月1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

发布会现场。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若干措施》包括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四个部分,共12条具体措施。
其中,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部分,主要解决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互认、不共享问题。针对数据不共享,《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结果不互认,提出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评估结果互认共享;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市、区)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实现一次评估、结果共享。
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部分,主要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居家照护方面,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社区照护方面,提出2027年年底前,全省培育300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立10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站点。机构照护方面,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100家达到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探索整体照护解决方案。 
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部分,主要解决困难失能群体的照护问题。重点聚焦困难、失智和农村三类群体。聚焦困难失能老年人,提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兜底保障制度,探索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托养政策。聚焦失智老年人,提出2026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0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聚焦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出支持县级敬老院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提升照护服务质量部分,主要解决专业照护服务质量问题。一是加强医养康养融合,提出支持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二是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提出2025年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不断扩大定点范围、支付范围、城市范围。三是加强照护人才培育,提出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四是加强用品产品供给,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等养老产品供给,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